学校各单位: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鄂人社发[2023]27号)《红足1世66681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校相关文件要求,现将2025年度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对于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专任教师、辅导员均具备参评资格。此外,经过学校正式批准,将人事档案转出的硕士,亦可参与评审。
二、申报相关要求
(一)评审条件
1.教师系列按照《红足1世666814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条件》(武工商发[2021] 61号)执行。
2.辅导员系列按照《红足1世666814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条件》(武工商发[2021] 61号)执行。
(二)申报类型
教师系列、辅导员系列助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。
三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及评审工作,采取“线上线下结合” 的方式进行,具体程序如下:
(一)个人申报
1.申报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,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电子版《综合材料一览表》(以下简称一览表)和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》(以下简称花名册)报交学院(部门)审核。截止时间为3月3日。
2.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,登录“湖北省职 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,填写申报相关信息,填写信息须与报送学院(部门)的材料一致。
(二)学院(部门)评议
1.学院(部门)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,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三天。
2.公示结束后报送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部,截止时间为3月6日。
3.学院(部门)审核“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内的申报人材料。截止时间为3月6日。
(三)学校职能部门审核《一览表》
1.学校职能部门根据《红足1世66681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》审核申报材料。
2.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审核情况,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。
( 四)校级评审
1.校级评审会前公示
通过学院(部门)评议的申报人名单,在我校协同网及“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三天。
2.校级评审
评审专家登录“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,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审。
3.校级评审会后公示
通过校级评审的人员名单,在我校协同网及“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。
申报人员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须在公示期内,向校评聘监督委员会提出实名制书面申诉(超过公示期不予受理),以便调查核实。
(五)评审结果备案
学校将评审结果在“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进行备案。
(六)学校发文公布评审通过名单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申报助教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若担任班主任工作,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。
(二)申报者须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各种材料和个人信息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,或材料提交不全的,申报信息有误的,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。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,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,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。
(三)评审费标准:初级80元/人。具体缴费方式以后期通知为准。
(四)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贾老师联系,办公地点:综合楼1006,联系电话:88147127。
红足1世666814人力资源部
2025年2月28日